真的很想問說,這到底是什麼狀況阿,新手見習有師傅幫忙都還要搞超過12小時,那出師哩,直接等死嗎?
聽一堆老師傅說,他們剛出師的時候,做到晚上11點12點的,早上還是5點6點就要來搞,一天做16小時以上才弄得完,都過20年了,桃園郵局(其他區我不清楚,我只知道台北準時4點前下班)還是在搞這套。
說的都很好聽,等熟了、開竅了,就會快了,可是我看怎麼也還一堆師父沒辦法準時走人的,5、6點還是一堆人,上班就靠個簽到簿,還規定上班時間不能寫早7點15,一定要在之後,完全利用簽到來規避勞基法的= =,問過長官為什麼不採用打卡制,馬上就推說如果採用了,一堆人會跳腳,時間沒到不能走人,一堆理由。不過我想請問,長官們是腦殘的嗎,打卡制不是只能搞準時8點上班5點下班而已,可以設定從打卡到下班總共多少時間的,什麼叫彈性工時,有沒有聽過阿?早來早走,晚來晚走,這不是很正常的嗎?多的時間就是加班,這有什麼難理解的,就只為了凹加班費嗎?我寧願東西很多,我速度很快早點做完了,在公司發呆等時間下班,也不想搞得每天都做10幾個小時連周末還要去做白工,一毛錢也沒!
這禮拜五在處理監理站的燃料稅,雙掛號,一天300多封,從早上8點出門,搞到下午6點半才跑完,回來快累癱,還好是禮拜五,還有周末可以過來在整理禮拜一的信,明天禮拜一了,還要再把沒送完的雙掛號再送一次,最慘的是,那些第一次沒送出去的,第二次也很難送出去了,等回來,大概要開150多件的招領單,光寫紅單就要寫至少2個小時了,再來搞禮拜二的信,我估計我應該沒本事都處理好,禮拜二等開天窗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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