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9日 星期一

幹你的郵差丟包吃信刑責輕,有可議!

▲清水斷崖全垃圾,志工垂降清出廢棄物。 (圖/網友賴瑞均提供)
作者/釋道(會計師)
今年一月間,花蓮縣清水斷崖淨山行動發現整批「丟包」的郵件,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調查後,承認係侯姓郵務士所為;台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許建榮曾表示,侯姓郵務士坦承不堪工作負荷,3年前開始每月1次丟棄郵件,已達數萬件。如此重傷郵局信譽,不知影響多少人權益的駭人刑案,許建榮檢察官居然表示,侯姓郵務士涉及郵政法及中華民國刑法無故隱匿他人郵件,最重將處拘役60天以內或併科新台幣9萬以下罰金。如此輕微的刑責,等同宣告郵務人員可以任意隱匿毀棄郵件,罪很輕沒啥好怕的!如果丟棄的是平信,寄件人無從舉證,幾乎很難被查獲。
被丟信的事竟然發生在我們家了,文山區軍功路於103年5月15日門牌整編為和平東路四段,詎料文山郵局自104年5月15日起即不投遞軍功路的平信郵件,嗣經博嘉里里長張妙文熱心反映里民心聲,於6月15日由李新議員召集郵政等單位協調,始再恢復投遞軍功路郵件。但文山郵局未投遞的軍功路郵件數千封竟然下落不明,我家也有多封重要的信沒收到,該局人員雖宣稱信都已退回寄信人,但無法說明退件流程及提出退件證據,疑有不肖員工丟包吃信!
經查郵政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郵件或以其他方法窺視其內容者,處拘役或新臺幣九萬元以下罰金。郵差丟包吃信居然祇能適用此一條文,而沒有比一般人更重的刑責,顯非合理有當。建請有關單位應速謀補救。
●作者釋道,碩畢,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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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很了不起嗎
說刑責很輕
那你怎麼不自己去關關看
一堆欠在幾億的
被關一天就乖乖繳錢了
你自己去試試看你能關幾天
再來說刑責輕不輕的問題

另外
你都敢說郵政法 都敢說法院判例
那你幹補敢說郵政法規定 路名地址改掉之後
郵差會投舊地址多久
知道你沒腦袋
跟你說
法律規定一年期間郵差幫你投舊地址
一年過後
還不改地址
收不到信  被批退
那是你自己的問題
都一年了還不去把自己的事情處理好
出了事情再來怪別人
你這個廢物說合不合理?

說什麼批退了沒證據
信就退回原寄件人了
你是要找什麼證據
你寄信會全都拍照留底嗎
你寄1封信不會拍照留證據
郵局一天處理你幾萬封信
是要怎麼處理?

一切只能怪自己
怪自己腦殘 偷懶  不去改地址
明明知道很會重要的信件
還死命不改
幾百萬支票被退回去
活該
考試通知沒收到
活該
因為你從一開始就不注重你自己的權益
等到權益受損了
才來談你不該有的權益
再來利用報新聞從來步求證的媒體
想去爭取你不合法的利益

可惜我不是送和平東路四段的
不然我絕對全部依法批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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